我们来了解一下美国的两个议院:参议院(上议院)和众议院(下议院)
参议院(上议院):
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Senate)是美国的立法机构──美国国会的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下议院)。
参议院是美国的上议院,美国各州在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美国一共有50个州。全院共有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为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第四节,美国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但无参议员资格;除在参议院表决平手时打破僵局,否则不得投票。
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而任期较长,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置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宪法明列总统在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参议院拥有对内阁层级官员的同意权,总统提名的阁员均须得到参议院投票通过任命,此外,参议院亦拥有通过大法官人事任命的同意权,包括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与其他民主国家相比,参议院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使得参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更广泛,亦更具政治影响力。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涅狄格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之制定须经两院通过。
众议院(下议院):
美利坚合众国众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上议院)。
众议院是美国的下议院,美国各州在众议院中拥有的席位比例以人口为基准,但至少会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众议院议长由众议员选举产生,传统上为多数党之领导人。然而多数党领袖另由该多数党于院内之第二重要议员担任。据美国总统继位条例,众议院议长继任总统之顺序仅次于兼任参议院议长的副总统,为政坛上第三重要的领袖人物。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美国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1914年前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众议院(公民直选)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美国选举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制衡(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建国元老们希望拥有一个贴近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和代表各州利益而不太受大众情绪干扰的参议院相互制衡。宪法规定法案须经两院批准方能通过。